新股东溢价投资,原股东因此需要申报缴纳个税吗?
2021-09-10 06:00:00北京智墨税务师事务所

第936问

新投资者投资以溢价1000万投资到公司占股30%,公司收到该溢价1000万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股东需要同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新股东溢价投资形成资本公积金,该资本公积属股东权益为所有股东共同拥有。原股东无形增加了股东权益额度。但是否因此就应对原股东进行征收个人所得税呢?一、原股东并未取得应税所得收益或分红;二、如果原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其对价应体现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在那时该增值的股权权益可得以体现,同时股权转让成本还是原来的成本并没有增加。这并没有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所以,本人觉得,在新股东溢价投资时原股东无需申报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