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发放的以工代训补贴要缴纳哪些税?
2021-03-24 06:00:00北京智墨税务师事务所

第842问

答:一、增值税如果收到的补贴是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如果贵公司取得的补贴收入符合上述规定,也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