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场
6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审议通过,将对额济纳37.3万亩胡杨林加以有效保护,自治区将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筑高品质、多样化的胡杨林生态产品体系。
审议现场
胡杨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护绿洲、维系荒漠生态系统等重要作用。近年来,额济纳旗通过生态建设,胡杨林得到了复壮更新,林下植被迅速恢复,生物多样性逐渐增加,胡杨林的面积达到44.4万亩。胡杨林保护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74.4%,额济纳旗森林覆盖率达到4.2%,草原植被盖度由2002年的8%提高到了目前的12%,草群高度由2002年的15厘米达到现在的21厘米以上,生态环境逐步好转。
胡杨林(资料图)
据介绍,目前内蒙古境内胡杨林面积44.4万亩,主要集中在额济纳旗,其中,7.1万亩划定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其余37.3万亩在保护区范围之外。自然保护区内胡杨林的保护和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此次制定的《条例》主要规范保护区以外37.3万亩胡杨林的保护和管理。
胡杨林(资料图)
据了解,《条例》共6章44条,条例草案历经多次审议修改,体现了地方特色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精神,更针对当前发展额济纳胡杨林生态旅游存在的难点、热点,做出管理与利用并重的系列制度安排。
《条例》规定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大胡杨林保护力度,提出了对胡杨林内珍稀濒危和具有观赏、科研、经济价值的野生动植物建立管理档案,对胡杨林木只能进行抚育性采伐等11项具体措施,将当地农牧民因为保护胡杨林带来相关权益的损失给予相应保护补偿机制纳入法治轨道。
同时《条例》规定,胡杨林所在地旗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胡杨林监测、预报、评估机制和森林防火机制。对胡杨林木只准进行抚育性质的采伐,如损毁胡杨树根、树桩或过度修枝的,要依法赔偿损失。在胡杨林内燃烧冥纸、取暖、野炊等野外用火的,处以相应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胡杨林(资料图)
此次针对额济纳胡杨林的创制性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依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必将对保护额济纳胡杨林资源、维持生物多样性,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胡杨林(资料图)
“此次《条例》的通过,对我们依法保护胡杨林提供了坚强保证和有力支撑。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入户走访、下乡调研和微信群通知等宣传方式,让《条例》家喻户晓。在保护方面,我们将实施围栏封育、大部分地区禁牧、局部开展划区轮牧和退耕、规范饲草料种植等措施,减少人为对胡杨林的干扰和破坏。针对胡杨林区,我们开展了有害生物监测和疫源疫病监测,及时发现影响胡杨林的病虫害,同时加大管护巡护力度,严禁火种进入胡杨林,防止火灾隐患发生。”额济纳旗胡杨林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明告诉记者。
胡杨林(资料图)
下一步,我盟将以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阐释力度,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依法保护好胡杨林这片“活着的化石树”。
记者:闫琛琛 史夏濛 刘冬玲
编辑:牛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