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2020-07-28 19:10:38泗阳县融媒体中心

7月2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干先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审议通过相关报告。

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姜海青宣读县人民政府关于王爱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琼宣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史居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关于提名沃恒东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王爱民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鸿翔为县司法局局长;李波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史居崎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学祥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沃恒东为众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苗强为来安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夏忠毅为城厢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免去岁廷川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刘家伦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庄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潘桂琴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免去陈家燚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干先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须伦宣读关于批准泗阳县201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远华、葛习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