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民办幼儿园关停取缔工作的通告
2020-08-20 20:40:12抚州飞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民办幼儿园

关停取缔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坚决纠正和制止无证办园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无证民办幼儿园关停工作。为巩固整治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属无证民办幼儿园,无证民办幼儿园属非法办园,是国家、省、市、县(区)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举办者要自行关停并清理园内教育教学及厨房等设施设备,做好幼儿退费、清算房租、支付教师工资等事宜,对恶意骗取学费及拖欠教职工工资的,区相关职能部门将追究法律责任。无证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关停取缔工作,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凡由乡镇、街道以出租等形式提供土地、校舍支持或者利用私人出租房屋举办幼儿园的,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业主、房主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对已关停无证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按照规定停止办园。对已纳入整改验收范围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待评估审核通过后,到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开园办学。对关停后未经允许复开的,将取消验收及审批资格。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已关停无证民办幼儿园及新开办无证民办幼儿园在未取得办学许可前不得组织办园活动,对拒不关停的无证民办幼儿园,由无证民办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取缔。对违法抗拒者,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凡是经取缔后再私自办园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罚,并依法启动将其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的诉讼程序。

特此通告。

抚州市东乡区无证民办幼儿园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实习编辑:胡 微

责任编辑:余 娟

监 制:王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