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2020年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方案出炉
2020-07-22 18:20:00封丘县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2020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基〔2020〕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深化“多元化”合作办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及照顾对象

(一) 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

(二)照顾对象

1.驻新乡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安排入学。

2.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2020年在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根据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委印发的《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十项措施》(新组通〔2020〕2号)要求安排入学。

三、招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一律在暑假期间进行。

四、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0年小学毕业生。

五、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要求

城区公办中小学严格控制在城区无户籍、无居住、无职业人员子女在城区中小学就读。

(一)小学学区生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县城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相一致(人户一致),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没有户籍但有自有住房的。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监护人在县城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3.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孤儿。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相对就近,统一安排”的入学原则,根据指定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协调安排入学。由于城区学位紧张,经研究:凯旋城小学、嘉祥学校、东关小学、北街小学(含北场校区),不招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带齐以下材料到相关学校审验报名:

(1)预防接种证(验收原件后,学校留存复印件)。

(2)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验收原件后,学校留存复印件)。

(3)父母的城区居住凭证: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验收原件后,学校留存复印件)

(4)务工证明:县城区个体工商户必须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个证件(验收原件后,学校留存复印件)。其他务工人员必须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县城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验收原件后,学校留存复印件)。

(5)学生户籍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允许外出就读证明。

六、城区学校招收范围

(一)城区公办初中招收范围

封丘县第一初级中学招收:东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三里庄户籍、三里辛户籍、石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学校设四个未来信息班)

封丘县实验中学招收:北街小学(含北场分校、杜庄分校)、南街小学、南范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学校设三个未来信息班)

封丘县民生初中招收:凯旋城小学毕业生、嘉祥学校小学毕业生、三里庄小学非三里庄户籍毕业生、石庄小学非石庄户籍毕业生。(学校设两个未来信息班)

封丘县城关镇初级中学招收:城关镇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学校设两个未来信息班)

(二)城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1.城关镇辖区各小学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范围由城关镇中心学校划分。

2.凯旋城小学一年级招收:凯旋城小区、世纪花园小区、水岸名家小区、锦绣花园小区、中央公馆小区、凯旋城龙之梦小区、凯旋城龙之梦珹园小区、中珹豫府小区居民子女。

3.嘉祥名郡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收:原化肥厂家属院子女,嘉祥小区、封元社区居民、北街新村居民、周庄户籍、群兴花园小区子女。

4.封丘县民生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王村乡前大寺村、后大寺村、边王村户籍子女,科技园小区子女。

5.封丘县黄池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今年秋季在民生小学借用教室):瑞封花园东区、金瀚九号院小区、嵩基鸿润城小区、开达温泉小区、贾王村户籍、陈王村、周王村户籍子女。

6.城东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石庄户籍、文苑小区居民子女。

县城区学校具体招生简章由各校根据以上原则自行制定。

七、农村公办中小学招生要求

农村小学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农村初中采取小学对口直升、以村组等区域为招生范围等方式进行招生。

八、民办学校招生要求

民办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招生计划提前报教育股、职成教股,根据招生计划、办学特色确定招生对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取按报名先后方式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

九、特殊教育招生要求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

县教体局会同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各学校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妥善安排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到学区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十、组织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公平稳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和释疑工作,让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引导广大家长按照要求送其子女就近入学。及时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设置招生咨询电话,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二)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政策。学校要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帮扶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三)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封丘县教育体育局

监制丨周玉廷 审核丨贾自旺 编辑丨蔡峻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