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人心!涿鹿有黑扫黑有恶除恶再审一案
2020-08-21 14:06:29涿鹿县广播电视台

涿鹿县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8月20日上午,涿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李某银、刘某勇、赵某四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李某银、刘某勇、赵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张某为主要纠集者,李某银、刘某勇、赵某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团伙。四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干预民间借贷,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银、刘某勇、赵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且四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犯罪。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针对案件事实、指控罪名、证据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观点和意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因案件复杂,本案在进一步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王建华 田旭华报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持续扩大宣传效果,近日,涿鹿法院在怡馨家园社区和周边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涿鹿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邢志刚带领刑庭法官及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原则和目标、什么是黑恶势力犯罪、中央确定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行为以及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等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鼓励群众要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群众百姓知晓、社会各界参与的浓厚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相关法律咨询4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带动了人民群众举报黑恶线索的积极性,坚定了人民群众同各种涉黑涉恶行为斗争的决心信心,营造了良好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