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
2020-07-09 16:48:17泗阳县融媒体中心
7月8日下午,泗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马伟宣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名张大江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启旺宣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罗方任职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大江、张祥瑞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方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接受魏国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干先主持会议;
会上,郑干先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泗阳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张大成 编辑/徐徐 庄密)
【版权声明】本条新闻的版权归泗阳县融媒体中心所有,未经授权,转载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