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2人!平坝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20-05-10 14:45:31安顺市广播电视台

2020年5月7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平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指控张某平、韦某成等12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年初,国家级新区“贵州贵安新区”经国务院批准予以设立,各项工程相继开工建设,贵安新区高峰镇毛昌村鸡窝寨村民韦某成伙同韩某、韦某兵等人为在工程建设的砂石运输中获取利益,便以所在村的地理优势采取堵路等方式阻碍其他车队的正常运输。为了扩充势力,能顺利实现目的,便邀约本村在平坝经商的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的张某平加入。

被告人张某平加入后为在新区建设过程中谋取更大利益,便组织韦某成进一步拉拢鸡窝寨村民韩某、韦某兵、韦某云、马某庭、罗某、何某飞、韦某海等人参与其中。为了开展各种团伙活动,被告人张某平、韦某成组织团伙成员集资,并通过在鸡窝寨堵路阻止各工程队车辆通行,通过收取过路费获取非法利益。

堵路过程中与过往车队发生矛盾后拒绝村委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协调,并以此要挟各项目部强揽工程,排挤其他运输车队。

2014年3月中旬,为中铁十八局运输石料的合胜车队成员被告人何某、王某旭、王某为继续从事沙石运输,便主动加入以张某平为首的犯罪团伙,并在原有车队的基础上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和利益分配。

被告人何某、王某旭、王某的加入促使该团伙势力进一步壮大,逐步形成以张某平为首,韦某成为主要管理人员,被告人韩某、韦某兵、韦某云、马某庭、何某、王某旭、王某、罗某、何某飞、韦某海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成员固定、分工明确,长期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通过堵工堵路、骚扰滋事的方式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非法敛财,为非作恶,欺压、残害新区建设人员及当地百姓,造成15人不同程度受伤、3辆车辆受损,获取非法利益109.792余万元。破坏贵安新区经济建设、生活秩序,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该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行为分别构成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作用、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区别处罚。

被告人张某平犯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22万元;被告人韦某成犯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2万元。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七年至两年不等的徒刑及10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违法犯罪所得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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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胡琛

通讯员:毛文瑾 黄鹤

编 辑:梁爽 田祺琪

审 核:刘朝刚